南凌科技(30092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文件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陈永明先生、张凡先生、毛杰先生。经过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永明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经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 使用期限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购买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购买部分股权事项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而做出的整体安排。本次交易风险可控,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陈永明、张凡、毛杰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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