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300063):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3:11:42 中财网
原标题:天龙集团: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5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益龙,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2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波,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尚未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丽志,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双方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2025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本期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依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审计机构进行选聘。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的审计经验。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本委员会认为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例会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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