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60180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ESG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司ESG履职能力, 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 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 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 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 透明。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 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 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 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 责,不定期评估公司ESG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报告(或称可持续发展报告,下同),并确保ESG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二章ESG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公司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积极履行 ESG职责,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七条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 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 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 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 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 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 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 条件和保障。 第十条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等依法行使 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 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一条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 利益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地区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 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 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 量。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ESG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 运行高效的ESG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为ESG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负责审定公司ESG战略、愿景、目标、报告等。主要职责包 括: (一)批准ESG管理方针、策略、ESG年度目标; (二)审议批准ESG管理相关制度; (三)审议批准披露年度ESG报告; (四)审议其他与公司ESG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 ESG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监督,协助董事会推进公司ESG 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影响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并 就可持续发展相关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二)研究、制定公司ESG相关发展战略目标与中长期规 划,并报送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ESG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公司ESG管理 活动的实施与进展,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方案; (四)审核公司年度ESG相关报告及相关文件,并报董事 会审议。 第十六条ESG工作组为协调和执行机构,由公司主管 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主管领导和指定的ESG工作 对接人组成,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ESG相关工作 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起草公司ESG战略和行动计划等; (二)拟订ESG管理架构、管理制度文件等; (三)组织推进公司ESG管理活动及管理目标的实现,识 别和评估日常管理中ESG相关风险并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四)协调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 (五)组织编制ESG年度报告及其他需要披露的ESG文件; (六)与咨询、评级机构联络沟通,组织ESG管理培训; (七)提供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ESG决策所需的 资料; (八)其他ESG管理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董事会办公室为ESG工作组推进牵头部门, 负责牵头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协调各部 门和各子公司开展ESG相关工作及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为ESG工作执行 单位,主要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一)执行ESG相关管理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配合统计与收集相关ESG指标信息及主要举措; (三)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回应其 ESG需求; (四)配合参与公司ESG宣贯、培训等活动; (五)其他与ESG相关的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 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的情况提 出意见和建议,并提请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讨论并 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 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 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人员 在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 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ESG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 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 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 改进工作成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 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指引要求,把ESG相关职责纳入评价范围, 识别并评估ESG职责相关风险,对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 进意见。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四条公司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 准,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推进清洁运营和绿色发展。 第二十五条公司遵守与废弃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 排放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提升公司环境管理,严格 控制运营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并鼓励子公司及各利益相关 方,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发展绿色循环 经济。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子公司的环保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监督,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督促 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时,启动应急 机制,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在内部积极提倡职工爱护环境、 改善环境,并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 互联网平台、专题活动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升职工 的能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第五章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二十八条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 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所规 定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选择合适的时间、 地点召开股东会,并按照规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 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第三十条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 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当积极披露,并公平对待 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 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 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职工权益保护 第三十四条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 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五条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工原则, 坚持对不同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年龄等方面的职 工一视同仁。保障女性职工合法权益,致力于打造具有包容 性和多元化的工作团队。 第三十六条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制 定合理的薪酬政策及制度,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不得采取变相试用等形式降低对职工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 障。 第三十七条公司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安全,为职工提供 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遵循相关法规持续改善工作环境安全 与卫生,抓好安全生产,做好意外事故预防、灾害风险预案 等工作,定期开展职工体检,开展心理健康赋能工作,切实 守护职工身心健康。 第三十八条公司为职工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社会保障, 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保障职工福利的合规发放。建立完 善培训机制、晋升通道及激励机制,为职工发展提供更多的 机会。 第三十九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确保职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开 展工作,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工会会议等民主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 理需求。 第七章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权益保护 第四十条公司应对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诚实守信, 不得依靠虚假宣传和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侵犯供应商、 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保证提供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经 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认证。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当敦促客户和供应商遵守商业道德 和社会公德,对拒不改进的客户或供应商应当拒绝向其出售 产品或使用其产品及服务。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相应程序,严格监控和防范公 司或职工与客户、供应商进行的各类非法商业贿赂活动。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妥善保管供应商和客户的个人信息, 未经授权许可或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得使 用或转售上述信息牟利。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供 应商和客户等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第八章安全生产与运营 第四十六条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以确保安全生产工 作得以顺利实施。 第四十七条公司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常性检查 维护管理。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的安全隐患进 行全面排查,并开展消防演习、安全培训等。 第四十八条公司建立事故应急预警和报告机制,建立 专门的应急指挥部门,配备专业队伍和必要的专业器材等, 确保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预定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理, 尽快消除事故产生的影响,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 第四十九条公司通过安全生产会议、检查等形式,及 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积极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十条公司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关键岗位需通 过培训获得岗位资格证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培 训教育,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 安全素质。 第九章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充分考虑社区的利 益。 第五十二条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开展或 参与契合当地实际需求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社区建 设、公益捐助、乡村振兴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公司所在地 区的发展。 第五十三条公司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 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 第十章ESG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ESG工作需要评估公司ESG职 责的履行情况,编制ESG报告。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 编制ESG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且披露时间应当 不早于年度报告。 第五十六条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机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ESG报告应当覆盖对公司有实质性影响的 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活动,所确定的报告范围适合公司 整体的规模和性质。 第五十八条ESG报告披露后,公司可在业绩说明会、 实地调研、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进行宣传,也可通过公 司官网、公众号、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对ESG报告进行传 播。 第五十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 公司ESG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 围的责任。知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 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 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交易价格。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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