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8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167%;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1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伊戈尔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670.00万份,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39,178.1691万股的1.71%。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为585.00万份,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39,178.1691万股的1.4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87.31%;预留85.00万份,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39,178.1691万股的0.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2.69%。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270.00万份,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39,178.1691万股的0.69%。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0.00万份,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 39,178.1691万股的0.5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1.48%;预留50.00万份,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39,178.1691万股的0.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8.52%。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万股,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39,178.1691万股的1.02%。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65.00万股,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39,178.1691万股的0.9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25%;预留35.00万股,约占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39,178.1691万股的0.0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75%。 5、等待期/限售期 (1)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预留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2)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预留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6、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行权安排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行权/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4年4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4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61.50万股,向23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19.00万份。 7、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30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51.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20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4元/股。 8、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12.10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4.50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25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05万股;本次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6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0.18万份。 10、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本次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5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10万份;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万股; 二、关于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6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4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除限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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