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1289):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源电力”),编制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5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出具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239号),同意龙源电力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2021年6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1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核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13号),核准本次交易。2022年1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69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龙源电力”,证券代码为“001289”。 根据龙源电力于2022年1月21日发布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换股实施公告》,本次吸收合并的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21日,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名册,以1:0.3407的比例将平庄能源股票转换为龙源电力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即每1股平庄能源A股股票可以换得0.3407股龙源电力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龙源电力的总股本为8,381,963,164股,其中A股5,041,934,164股,其中本次可上市交易的流通股数量为133,336,024股,承诺锁定的流通股数量为212,238,140股,限售流通股的数量为4,696,360,000股,H股3,340,029,000股。 本次发行的A股股份全部用以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无募集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增发股份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1489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3,633.31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顾问及保荐费用1,601.89万元,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1,330.94万元,律师费用471.70万元,其他费用228.78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发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四、前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的资产运行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813号《关于核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345,574,165股股份吸收合并平庄能源,合并完成后,平庄能源将终止上市,并最终注销法人资格,龙源电力作为存续公司,由其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承继及承接平庄能源拟出售资产外的资产、负债。另根据《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平庄能源将拟出售资产转让给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拟出售资产的对价由平煤集团以现金支付。于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日,拟出售资产将直接交割至平煤集团。同时龙源电力将向国家能源集团其他下属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天津电力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拟购买资产的对价由存续公司龙源电力以现金支付。于拟购买资产的交割日,拟购买资产将直接交割至存续公司龙源电力或其子公司。即前次交易由换股吸收合并、资产出售及现金购买三部分组成。 截至本报告日止交易各方已经完成了上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3)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五、前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的资产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的资产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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