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6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已于2025年10月29日核准衡所华威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项,并向衡所华威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23527914R),衡所华威70%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本次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00%股权。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和可转债上市的手续,并完成现金部分交易对价的支付。 2、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前述发行涉及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上市手续。 3、公司尚需向工商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5、公司尚需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购买资产协议书》及《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均已得到满足,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过户已经办理完毕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过户至华海诚科的法律义务,华海诚科依法持有衡所华威100.00%的股权;在交易各方按照协议及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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