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60398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6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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