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68860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7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81,10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 140.00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928.0855万股的1.77%。其中,首次授予121.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6.57%;预留授予18.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3.43%。 3、授予价格(调整后):25.3116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56人,预留授予41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额外限售期 (1)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归属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归属日起的6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归属日起的6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7、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2028年五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并对首次授予的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如下: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考核要求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与各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7)。 3、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2024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1,100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均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19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18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81,100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81,100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19日。 (二)归属数量:381,100股。 (三)归属人数:54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25.311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5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81,1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经核查认为:根据《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5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1,100股。本次归属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及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