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601990):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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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9:35:5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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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南京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红塔证券”)作为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证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
南京证券 202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 6月 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7号)核准,
南京证券于 2020年 11月向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2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 387,537,63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 2020年 11月 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6,572,187股,均由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持有,将于 2025年 11月 6日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已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紫金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0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紫金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6,572,187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1月 6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股) |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
| 1 |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 26,572,187 | 0.72 | 26,572,187 | 0 |
| 合计 | 26,572,187 | 0.72 | 26,572,187 | 0 |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 1 | 非公开发行 | 26,572,187 |
| 合计 | - | 26,572,187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项目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6,572,187 | -26,572,187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659,788,847 | 26,572,187 | 3,686,361,034 |
| 股份合计 | 3,686,361,034 | 0 | 3,686,361,034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于 2023年聘请
红塔证券担任保荐机构。
红塔证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
红塔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对
南京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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