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30107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97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瑞医药”)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0月30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秦园路 38号宸胜国际中心1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人,代表 股份53,448,351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7.69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 52,731,451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6.78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716,900股,占上市公司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90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6人, 代表股份865,3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09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148,4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8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716,900股,占上市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908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 (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部分董事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 议案》 同意79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807%;反对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6532%;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6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84%;反对49,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4%;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4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同意53,376,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1%;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67%;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676%;反对41,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82%;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53,373,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3%;反对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25%;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094%;反对44,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5%;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枫、茅泽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 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多瑞医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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