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曙光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20:26:03 中财网
原标题: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5-05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
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
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9月30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和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2次、
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
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拟于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晓普,2008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2024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
京德皓国际执业,拟于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 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辛庆辉2023年12月27日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东证监局涉及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报审计项目。
序 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 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2024年12月10日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证监局涉及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项目。
2高晓普2025年1月14日警示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专员办涉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与2024年度一致。以上费用系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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