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大商股份(60069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三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30日 (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 闫 莉 陈德力 王 鹏 邢裕奇 潘 澍 邢海荣 李延喜 谢彦君 褚 霞 庞 华 于世杰 张嘉川 姚 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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