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601336):新华保险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A股证券代码:601336 A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5-058号 H股证券代码:01336 H股证券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2025 10 30 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新 华保险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议案的框架和原则下,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发行方案,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办理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所有具体事宜;债券存续期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其他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日常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行业监管规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就董事及其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对本人、本人近亲属,以及与本人有其他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就监事、非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执行董事杨玉成、龚兴峰 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执行董事杨玉成、龚兴峰 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备文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日常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日常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是以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卓志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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