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6035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52.40万股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捷昌驱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8月2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4、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2.4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67人。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8月29日 2、授予数量:352.40万股 3、授予人数:267人 4、授予价格:19.15元/股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84,6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本次授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的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