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68818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22:05:42 中财网
原标题:ST帕瓦: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9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 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4年(经审 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 司(含A、B股) 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 证券、天健2024年3 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 在5%的范围内与 华仪电气承担连 带责任,天健已 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员姓名何时成为注 册会计师何时开始 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何时开始 在本所执 业何时开始为 帕瓦股份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 人夏均军2011年2011年2009年2024年2家
签字注册 会计师夏均军2011年2011年2009年2024年 
 汪洋溢2015年2012年2018年2024年1家
质量控制 复核人倪侃侃2002年2002年2005年2022年5家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工作量情况,并参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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