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68873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1029修订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7月 26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7,610,85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985,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181,198.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804,701.21元。2022年 9月 2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14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障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 2: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优化生产空间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对“年产 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厂区,实施主体保持不变,仍为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注 3:为了加快推动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实施主体保持不变,仍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预计金额,计算公式为: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利息及理财收益。“利息及理财收益”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3、上述数据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4、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95.9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10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95.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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