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飞测(68836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飞测”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科飞测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0号),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8,571,428股,发行价格8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2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07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518Z01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募投项目“上海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研发测试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飞测思凯浦(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测思凯浦”)。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飞测思凯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6,076.74万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借款可自动续期。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飞测思凯浦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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