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晓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温州宏丰 股票代码:300283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温州宏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第八节备查文件...................................................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陈晓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323196901****** ******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林萍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323196604******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说明 陈晓为温州宏丰的控股股东,林萍女士为陈晓先生之配偶,二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偿还股票质押存量债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0月29日,陈晓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701,6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8,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69,600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3,920万股处于股份质押状态。 四、其他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及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符合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所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陈晓先生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4,369,668股,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198,300股,通过大宗交易卖出4,969,780股。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 年 月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先生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陈晓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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