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23:06:39 中财网
原标题:国中水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目录
第一部分会议议程
第二部分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选举刘国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通知如下: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每位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本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七、根据本公司章程,会议将审议的议案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议案其中1项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剩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一至两名股东代理人、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刘国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监票人宣布网络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五、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请各位股东自行查阅。

议案二: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新治理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内容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请各位股东自行查阅。

议案三:关于选举刘国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大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国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及《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3)。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刘国虎先生简历
刘国虎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分别任江苏省南通地税系统县(市)局副局长,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和市税务局服务中心主任,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鹏欣集团总裁助理、企划部总经理。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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