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600067):冠城新材关于参股公司冠城联合国际终止存续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冠城联 合国际终止存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参股公司冠城联合国际有限公司(CITYCHAMPALLIED 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冠城联合国际”)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业务,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同意参股公司冠城联合国际终止存续。 ? 本次冠城联合国际终止存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及其关联企业、冠城钟表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钟表珠宝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形成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共同设立或注销企业的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与丰榕投资全资子公司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冠城钟表珠宝集团全资子公司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共同发起设立冠城联合国际,冠城联合国际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业务。2025年9月3日,冠城联合国际收到注册代理人辞任的通知,60日后生效,若60日内没有新聘注册代理人,冠城联合国际将于2025年11月2日终止存续。鉴于此,为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冠城联合国际不再续聘注册代理人,即同意冠城联合国际终止存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如有)。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丰榕投资及其关联企业、冠城钟表珠宝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形成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共同设立或注销企业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冠城联合国际合作方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丰榕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冠城钟表珠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冠城钟表珠宝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FengrongInvestment(HongKong)CompanyLimited) 注册地:香港 办公地点:Flat/Rm5602B,56/F,TheCenter,99Queen'sRoadCentral,HongKong 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投资,股权投资。 (2)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30日,其股东为丰榕投资,丰榕投资的资料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17369964B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4日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薛黎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4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和国家允许举办的企业的投资。 批发、代购代销: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丰榕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1)公司名称:联和投资有限公司(UnionUnitedInvestmentLimited)注册地:香港 办公地点: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19楼1902-04室 注册资本:HK$1.00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2)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其股东为冠城钟表珠宝集团(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6.HK),冠城钟表珠宝集团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其资料如下: 公司名称:冠城钟表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19楼1902-04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HK$435,188,820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主营钟表及时计产品及钟表配件的生产与销售,物业投资,以及银行及金融业务。 冠城钟表珠宝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及单位:千港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冠城联合国际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相关方共同投资设立冠城联合国际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与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冠城联合国际。冠城联合国际最高法定资本为9亿港元,其中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30%,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40%,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30%。 2016年11月29日,冠城联合国际注册成立。 截至目前,各方均未支付上述投资资金,冠城联合国际亦未实际开展业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冠城联合国际不再续聘注册代理人,即同意冠城联合国际终止存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如有)。2025年10月30日,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与丰榕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三方解除协议》,各方同意冠城联合国际于注册代理人辞任生效后终止存续,同时解除各方于2016年9月28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及合资协议》。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韩孝煌、薛黎曦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投资决策及战略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冠城联合国际终止存续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关联交易,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冠城联合国际仅为公司参股公司,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业务,该参股公司终止存续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冠城联合国际终止存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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