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68851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40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第一期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行权条件,公司本次注销其持有的共计1.80万份股票期权。另外,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尚有19.50万份未在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且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9月30日结束,故公司将注销共计21.3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董事会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李阳、郭耀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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