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60199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胡罡董事、周伯文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列席4人,孙祁祥监事、曾玉芳监事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行董事会秘书张青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普通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傅卓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及傅卓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相关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202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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