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43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5-038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024年回购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0,995,800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418%。公司可以于披露出售计划公告的15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实施期间不超过6个月。出售所得资金应当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提供可靠资金保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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