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0000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0:52:45 中财网
原标题:天健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5-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0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
楼会议室
11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5.
称“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晓生先生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7.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3人,代表股份802,679,1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42.95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
4 439,111,98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
309 363,567,170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19.45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63,214,923 3.3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74,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0.02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
308 62,740,72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357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杨康、文翰列席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
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82,20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97.4498 20,276,163
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2.5261 194,156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总工
程师”不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0,149,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98.4390 12,334,648
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1.5367 195,156
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0.024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0,11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98.4348 12,364,648
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1.5404 199,156
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0.0248
(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情况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42,744,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179%;反对20,276,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2.0750%;弃权194,156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1%。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同意50,68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事规则》的议案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90%;反对12,334,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5122%;弃权195,156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
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同意50,651,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253%;反对12,364,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5597%;弃权199,156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康、文翰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年第
2025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2025 1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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