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600259):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 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 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0,734.12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 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 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 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 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 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 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高世茂,2001年12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 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工作,2025 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2024年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世茂、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熊亚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 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38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25年度的审 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经审议,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及2025年内部控 制审计,聘期1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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