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000552):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78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为 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22人。 2024年度,中兴华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2024年度,中兴华审计上市公司年报数量为169家,涉及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22,208.86万元。其中,审计公司所在行业上市公司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执业行为中涉及民事诉讼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江亮春,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3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大型企业发行债券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国辉,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股份制改造、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并购重组审计等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兴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拟定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八点半召开会议,经与会三位委员举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核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养,鉴于在之前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为公司出具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商签有关协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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