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永和智控(002795):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控股孙公司互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54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及控股孙公司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达州医科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凉山高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凉山高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永和成”)、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凉山高新”)为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医科”)申请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为凉山高新申请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人民币400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9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034至035、037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了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6号、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7号、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8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成都永和成、达州医科分别为凉山高新向银行申请的400万元银行贷款(贷款期限:2025年10月24日-2026年10月24日)提供人民币肆佰万元(小写:4,000,000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昌市高枧乡陈所村七组 法定代表人:曾晓玲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12-0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持有凉山高新70%股权,凉山高新股权结构表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 196号) 1、保证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3 、被担保人: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在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前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 197号) 1、保证人: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3 、被担保人: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在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前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 198号) 1、保证人: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3、被担保人:凉山高新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在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前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成都永和成为达州医科、凉山高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凉山高新、达州医科互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及余额为1,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1.8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余额9,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集团资产池额度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6号、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7号、2025年都江堰企保字198号)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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