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000725):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1:43:07 中财网
原标题:京东方A: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7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能源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能源科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成立日期:2009年08月26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8号院5号楼8

5、法定代表人:马亮
6、注册资本:124,269.005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软件开发;照明器具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6月30日):

股东名称持股数额(万股)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000.0000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055.1807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8,055.1807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5,276.1433
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027.5903
重庆东方智慧贰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390.5010
共青城京东方智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37.3819
海南杰谛智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923.7852
济南京能产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22.4291
共青城智慧京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4.2495
共青城智慧丰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8.4286
其他股东2,338.1355
124,269.0058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462,677.71
230,989.93
231,687.78
2024年1月-12月
101,224.72
11,208.83
10、其他情况说明:
能源科技股票于2025年4月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74526)。2025年9月16日,能源科技调入创新层;能源科技本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条件;能源科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制定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公司及能源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存在直接持有能源科技股份的情形;能源科技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能源科技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3、发行股票数量: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14,230,020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476,364,523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能源科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
、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
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5、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
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能源科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
格由能源科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能源科技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能源科技董事会可根据授权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光伏电站投建193,90048,959
2能源管理服务13,2376,457
3储能电站11,3003,380
4能源物联网技术研发1,5001,500
5补充流动资金21,00021,000
合计240,93781,296 
注:最终募投项目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批为准。

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9、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的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能源科技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经能源科技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能源科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12、其他事项说明: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询价对象申购配售、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前述两者相结合,或采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能源科技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

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上市实施战略配售(包含员工参与的情形),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能源科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三、能源科技本次发行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科技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有助于推动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能源科技的综合实力和公司在能源物联网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能源科技和公司整体价值提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公司与能源科技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分别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为能源科技的控股股东,并且公司及能源科技均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能源科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能源科技本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全权行使在能源科技中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做出应当由公司股东会做出的与能源科技本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决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会做出决议的事项除外),参与申请发行上市等相关事项的股东会,签署发行上市相关决议、上市申报文件、声明承诺等事宜。

(二)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能源科技本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事宜及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完善。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就能源科技本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事宜全权处理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沟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能源科技本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文件等各项事宜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完善。

(四)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和调整能源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和具体投资计划,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与能源科技本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递交、接收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六)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和办理本次能源科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事项需公司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授权期限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五、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能源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2
、能源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3、能源科技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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