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688696):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7.54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5月16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披露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5.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6月12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101.1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380,500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历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前述事项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前述事项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2日,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8个月、30个月、42个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12月11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离职、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12日 (二)可行权数量:27.54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的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12人 (四)行权价格:100.82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拟行权的1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等待期即将届满。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7.54万份。 五、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极米科技就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即将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手续。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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