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百川股份(00245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2:32:45 中财网
原标题:百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郑渊博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转让方郑铁江先生与受让方郑渊博先生系父子关系。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的通知,郑铁江先生于2025年10月30日与郑渊博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郑铁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郑渊博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转让价格为6.8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2,100,000元。转让方郑铁江先生与受让方郑渊博先生系父子关系。

本次交易如最终能顺利实施,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转让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郑铁江6,650.2411.196,325.2410.64
王亚娟800.001.35800.001.35
郑渊博0.000.00325.000.55
合计7,450.2412.547,450.2412.54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姓名郑铁江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191964********
住所江苏无锡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转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受让方

姓名郑渊博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191986********
住所江苏无锡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经查询,受让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郑铁江先生与受让方郑渊博先生系父子关系。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郑铁江
身份证号:3202191964********
受让方:郑渊博
身份证号:3202191986********
上述协议签署方在本协议中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第一条股票转让
1.1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持百川股份部分股票部分转让给受让方,总转让股票数量为3,250,000股,占百川股份的股份总数的0.5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受让方同意受让。

1.2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受让方根据受让后的持有股份比例依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享有并承担与所受让股票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过户及转让款支付
2.1交易双方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非交易过户规则进行股票过户及转让款支付。股票转让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6.8元,转让总额为22100000元。

2.2因标的股票转让及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增值税、券商佣金、过户费用等),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予以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