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60193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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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2:33: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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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
永辉超市 股票代码:
601933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Yonghui Superstores Co., Ltd.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 436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于 2025年 7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9月 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5年 9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重大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零售行业对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具有较高敏感度。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直接影响居民消费者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信心指数及消费购买力等,进而影响社会消费零售市场的需求。国家和地方近年来持续推出支持消费、鼓励消费的政策,消费市场的结构升级趋势没有改变,消费和零售市场存在增长基础,但如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甚至下行,将会影响消费者信心和消费能力,导致消费者调整消费结构、缩减消费支出,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零售行业的市场竞争正持续升级,一方面行业头部企业积极调整、自我革新,区域零售企业持续巩固区域市场优势,新型连锁品牌凭借细分赛道优势快速渗透,另一方面线上电商平台与线下连锁的融合竞争也更趋激烈。公司虽作为行业头部企业,坚定“品质零售”的改革方向,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持续加剧以及消费者对场景体验、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可能导致公司部分区域市场被分流、用户留存难度加大。若公司未能持续强化品牌壁垒与运营优势等,可能面临增长放缓、头部领先地位弱化的风险。
(三)门店调改成效不及预期带来的风险
公司现阶段正大力推进门店调改,聚焦品质与幸福的商业模式,在商品供应链变革、服务与顾客体验升级、员工福利与组织文化重塑方面进行了全方位重构,从首批试点到逐步推广,调改工作已迈入规模化、系统化阶段,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调改开业门店共计 124家。本次募投项目中,共涉及 216家门店的调改,未来公司仍将坚定品质零售战略方式,以调改为路径,打造更适合中国主流家庭的国民超市。门店调改过程中,公司对于人、货、场进行全面调整,聚焦门店经营质量,是对于原有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
调改门店需要对店面进行重新装修布局、购置门店设备及进行宣传和铺货投入,因此在调改前期资金投入金额较大,若调改店进入稳态经营期后,运营指标无法持续提升,将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同时,公司的跨区域发展对经营管理的要求较高,如果公司在门店调改过程中无法及时确保资源匹配,也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门店的定位与选址对零售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需要综合考虑所属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增长速度、各业态的发展程度及布局、各商圈的繁华程度和发展前景以及具体商圈的目标消费群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预计客流量、附近同业的竞争程度和配套服务业的发展情况等多种因素。若公司调改门店定位或选址不当,将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市场定位及经营效益,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009,081.94万元、7,864,217.16万元、6,757,382.41万元和 2,994,845.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6,316.61万元、-132,905.21万元、-146,545.59万元和-24,057.1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比例为 1.07%、12.71%、14.07%和 20.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亏损。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关闭持续亏损门店,并投入资源对门店进行调改,同时伴随着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出现波动,公司出现持续亏损。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门店调改,并关闭经营不佳的门店,可能导致收入下滑并产生调改费用。同时,如果未来居民消费意愿出现波动,或公司门店调改未达成效,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6,514.67万元、-197,618.23万元、-241,049.26万元和-80,218.60万元,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主要系(1)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存在波动;(2)公司主动关闭持续亏损门店,导致营业收入下降;(3)公司投入资源对门店进行调改,并主动优化商品结构和采购模式,毛利率短期受到影响等因素所致。截至 2025年 6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81,465.28万元,存在未弥补亏损,预计短期内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因素................................................................................................. 2
目 录 ........................................................................................................................... 5
释 义 ........................................................................................................................... 7
一、定义................................................................................................................. 7
二、专有名词释义................................................................................................. 7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一、发行人概况..................................................................................................... 9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0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4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3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36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38 七、违法违规情况............................................................................................... 41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42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42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4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6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6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46 七、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47 八、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47 九、本次发行满足《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理性融资及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相关规定的情况................................................................................................... 48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4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5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 60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6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60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6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60
第五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61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61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65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6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6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67 二、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声明............................................................................... 6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69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7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73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75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定义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上市公司、永辉超市 | 指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永辉超市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事项 |
|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 | 指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 募集资金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
| 骏才国际 | 指 | 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 林芝腾讯 | 指 |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
| 京东邦能 | 指 | 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京东世贸 | 指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 宿迁涵邦 | 指 | 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江苏圆周 | 指 | 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 | 指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有名词释义
| 零售业态、业态 | 指 | 零售店向确定的顾客群提供确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形
态,是零售活动的具体形式。通俗理解,业态就是指零售
店卖给谁、卖什么和如何卖的具体经营形式。目前零售业
的业态主要有以下几种: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
市、便利店、仓储式商场、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
等。零售业态的分类依据主要是零售业的选址、规模、目
标顾客、商品结构、店堂设施、经营方式、服务功能等 |
| 统采 | 指 | 统一采购,由零售商统一向供应商采购货物 |
| 全国统采 | 指 | 零售商将整个公司的需求汇总后统一向全国供应商采购 |
| 区域直采 | 指 | 零售商按照区域市场的需求统一向供应商直接采购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社零 | 指 | 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制造业和其他
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和农民对非农
业居民零售额的总和 |
| 调改 | 指 | 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核心目标,对零售企业(如商超、购
物中心等)的运营模式、空间布局、商品结构、服务体验
等进行系统性、战略性的优化升级 |
| SKU | 指 | Stock Keeping Unit
(库存单位),为库存或商品进出计量
的基本单元 |
| “KA” | 指 | Key Account(关键客户),在零售行业指大型的商品供应
商(一般是品牌商的当地经销商) |
| “去 KA” | 指 | 零售商去除与关键客户相关的传统合作模式,向品牌商及
厂家以底价采购商品的模式 |
| “3R” | 指 | 即烹(Ready-to-cook)、即热(Ready-to-heat)、即食
(Ready-to-eat)食品,在零售业务中,零售类企业通过将
餐饮后厨标准化流程前置到零售场景,向顾客售卖该等食
品 |
| AGV | 指 |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自动搬运机器人) |
| WMS | 指 |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
(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
| TMS | 指 |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System(运输管理系统) |
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四舍五入。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公司名称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YONGHUI SUPERSTORES CO., LTD. |
| 成立时间 | 2001年 4月 13日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注册资本 | 9,075,036,993元 |
| A股股票简称 | 永辉超市 |
| A股股票代码 | 601933 |
| 法定代表人 | 张轩松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 436号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 120号 |
| 邮政编码 | 350002 |
| 电话 | 0591-83962802 |
| 传真 | 0591-83962802 |
| 网址 | http://www.yonghui.com.cn |
| 经营范围 | 农副产品、水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
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
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
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
品除外)、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
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零售和批发预包装
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和
批发医疗器械;西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中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
服务;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
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餐饮服务;出租部
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
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广告服务;信息咨
询(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
事商业活动;自营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
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
等专项管理的商品);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售;信息服务业务;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
理业务;专业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
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其他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制人情况
结构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 | |
| 1、国家持股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075,036,993 | 100.0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4、其他 |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9,075,036,993 | 100.00 | |
| 三、股份总数 | 9,075,036,993 | 100.00 | |
| | 前十大股东情况
至 2025年 6月 30日,发行人前十 | 股东持股数量情 | 如下: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266,813.54 | 29.40 |
| 2 | 张轩松 | 79,124.23 | 8.72 |
| 3 | 张轩宁 | 63,496.98 | 7.00 |
| 4 |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 47,852.31 | 5.27 |
| 5 | 上海喜世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喜世
润合润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963.85 | 1.87 |
| 6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15,238.07 | 1.68 |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354.56 | 1.14 |
| 8 | 上海喜世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喜世
润合润 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698.62 | 0.85 |
|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9 | 上海喜世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喜世
润经世 5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005.82 | 0.77 |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735.67 | 0.74 |
| 合计 | 521,283.65 | 57.44 | |
| | | | |
| 公司名称 | 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 4月 12日 | | |
| 注册资本 | 280811.8134万元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CFBP5T | | |
| 经营场所及主要生
产经营地 | 广州市荔湾区新光城市广场南区商铺首层 113号自编 A108 |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 |
| 股东 | 名优产业投资(广州)有限公司持股 100% | | |
| 法定代表人 | 叶国富 | | |
| 经营期限 | 2016年 4月 12日至长期 | | |
| 经营范围 | 化妆品批发;鲜肉批发(仅限猪、牛、羊肉);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集邮品批发和进出口;烟用香精、香料货物进出口;食品
添加剂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水产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零售;
生鲜家禽批发;生鲜家禽零售;冷冻肉批发;海味干货批发;货物进出口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零售冷却肉(仅限猪、牛、羊肉);其他肉类
零售(猪、牛、羊肉除外);冷冻肉零售;海味干货零售;化妆品零售;
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乳制品批发;乳制品零售;熟食零售;酒
类批发;酒类零售;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具体经营项目以《进出口商
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载明为准);散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批
发;超级市场零售(食品零售除外) | | | |
| 截 | 2025年 6月 | 30日,骏才国 | 的股东情况如下: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名优产业投
资(广州)有
限公司 | 境内法人 | 280,811.81 | 100.00 |
| 合计 | 280,811.81 | 100.00 | | |
(2)张轩松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张轩松持有发行人 791,242,298股,占比 8.72%。
2021年 2月 10日,张轩松与私募基金产品(喜世润合润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 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 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合润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喜世润经世5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参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21-06)。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张轩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1,274,987,806股,占比 14.05%。
张轩松先生,出生于 1971年 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5012119711009****。
(3)张轩宁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张轩宁持有发行人 634,969,840股,占比 7.00%。
张轩宁先生,出生于 1970年 6月,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5012119700619****。
(4)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林芝腾讯持有公司 5.27%的股份。林芝腾讯基本情
| | | | | | |
| 公司名称 |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成立时间 | 2015年 10月 26日 | | | | |
| 注册资本 | 820,000.00万元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400MA6T10MD6L | | | | |
| 经营场所及主要生
产经营地 |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东路 58号星程酒店 8103房 | | |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
| 股东 | 深圳市腾讯睿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 |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朝晖 | | | | |
| 经营期限 | 2015年 10月 26日至 2065年 10月 25日 | | | |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
贸易;投资兴办实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 | |
| 截 | 2025年 6月 | 30日,林芝腾 | 的股东情况如下: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深圳市腾讯
睿见投资有
限公司 | 境内法人 | 820,000.00 | 100.00 | |
| 合计 | 820,000.00 | 100.00 | | | |
| | 四)主要股东所持发行
截至 2025年 9月 30
的质押情况如下: | 股份质押情
,持有发行 | 股份 5%以 | 的主要股东所 | |
| 质押人 | 质押权人 | 质押股数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 骏才国际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荔湾支行 | 186,769.48 | 20.58% | 2025-04-28 | 2032-01-24 |
| 张轩松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11,483.69 | 1.27% | 2025-01-09 | 2026-01-08 |
注 1:骏才国际的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表格中日期系并购贷款协议约定的借款到期日。
(五)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六)主要股东规范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主要股东超越股东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体制
1、行政主管部门
公司所属行业为连锁零售行业。目前,我国对连锁零售行业的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我国连锁零售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商务部和各地商业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成员单位之间以及成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1)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于 1994年,是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业、生活服务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现设有工作机构 13个,分支机构 33个;直接会员 5000余家,间接会员 9万余家;接受政府委托,管理 14个企事业单位,代管 40个全国性专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主管 33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出版社。中国商业联合会分别是亚太零售商协会联盟、国际零售论坛、全球服务贸易联盟的成员。
(2)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成立于 1997年,有会员企业 1,200余家。会员涵盖零售、餐饮、服务、供应商及相关机构,连锁会员经营方式包括直营及特许经营。协会本着“引导行业、服务会员、回报社会、提升自我”的理念,参与政策制定与协调,维护行业和会员权益,为会员提供系列化专业培训和行业发展信息与数据,搭建业内交流与合作平台,致力于推进连锁经营事业与发展。
各主管部门及其职能具体如下:
| 机构名称 | 职能 |
|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制定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
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及实施行业管理,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
调整和升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总计划起草国营贸易及
合作社贸易总计划,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后实施,
批准全国各专业总公司的业务计划及财务计划并监督其执
行,管理与调度全国一切国营贸易资金及存货,决定全国
各大市场国营贸易公司批发商品的价格,指导全国私营商
业及各级人民政府贸易部门对于市场的管理工作,颁布全
国贸易会计法规。 |
| 各地商业管理部门 | 商业管理部门是负责商业运营管理的重要部门,主要涉及
企业经营活动的决策和管理,包括监控市场趋势、制定产
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各部门运作。 |
| 行业自律组织 | |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
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项目责
任监督,推广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组织行业技术成果
的推广应用,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
营管理方法和资金,促进国内流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现
代化,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 协会本着“引导行业、服务会员、回报社会、提升自我”
的理念,参与政策制定与协调,维护行业和会员利益,为会
员提供系列化专业培训和行业发展信息与数据,搭建业内
交流与合作平台,致力于推进连锁经营事业与发展。 |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 序号 | 发布时
间 | 法律法规 | 发布单
位 | 主要内容 |
| 1 | 2025年
6月 | 《零售门店盘点管
理规范》 | 商务部 | 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和外经贸行业标准等
33项行业标准。 |
| 2 | 2024年
5月 | 《网络反不正当竞
争暂行规定》 | 国家市
场监督
管理总
局 | 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
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
健康发展。 |
| 序号 | 发布时
间 | 法律法规 | 发布单
位 | 主要内容 |
| 3 | 2022年
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2022年修订) | 全国人
民代表
大会常
务委员
会 | 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制定标准,
明确监管和法律责任。 |
| 4 | 2021年
12月 | 《食品生产经营监
督检查管理办法》 | 国家市
场监督
管理总
局 | 对食品生产环节、销售环节、餐饮服务环节、
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等进行规范,明确监督检
查要点。 |
| 5 | 2021年
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食品浪费法》 | 全国人
民代表
大会常
务委员
会 | 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管理制度,
完善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储存、
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引导适度加工和综合利用,降低损
耗。 |
| 6 | 2020年
1月 | 《食品生产许可管
理办法》(2020年
修订) | 国家市
场监督
管理总
局 | 规范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
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进行生产活动。 |
| 7 | 2019年
8月 | 《食品安全抽样检
验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 | 国家市
场监督
管理总
局 | 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并对食
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
进行规范。 |
| 8 | 2019年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实施条例》(2019
年修订) | 国务院 | 规范了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行为,对列入进出
口商品目录的商品,由商检机构进行检验。 |
| 9 | 2018年
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2018年修订) | 人大常
委会 | 规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
包装和标识以及监督检查。 |
| 10 | 2017年
11月 | 《食品经营许可管
理办法》(2017年
修订) | 国家食
药监督
管理局 | 规范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相关主体应
当通过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进行经营活
动。 |
| 11 | 2015年
3月 | 《食品召回管理办
法》 | 国家食
药监督
管理局 | 规定对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
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的相关办法。 |
| 12 | 2013年
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2013年修订) | 全国人
大常委
会 | 规范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
品或者接受服务,所享有的相关权益以及经
营者的相关义务。 |
| 13 | 2011年
12月 | 《商业特许经营备
案管理办法》 | 商务部 | 规范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
经营活动的特许人进行备案的流程和内容。 |
| 14 | 2011年
3月 | 《公共场所卫生管
理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卫生
部 | 规定公共场所负责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
案内容,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
证的资料要求。 |
| 序号 | 发布时
间 | 法律法规 | 发布单
位 | 主要内容 |
| 15 | 2009年
9月 | 《关于加强食品添
加剂监督管理工作
的通知》 | 卫生部、
工信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商务部
等九部
门 | 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强
调食品添加剂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
督管理工作。 |
| 16 | 2007年
2月 | 《商业特许经营管
理条例》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务
院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
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规范商业特许
经营活动,有利于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
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
| 17 | 2006年
10月 | 《零售商供应商公
平交易管理办法》 | 商务部、
国家发
展和改
革委员
会、公安
部、国家
税务总
局、国家
工商行
政管理
总局 | 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
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2、主要产业政策
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 序
号 | 发布时
间 | 行业政策 | 发布单
位 | 主要内容 |
| 1 | 2025年
3月 | 《提振消费专项
行动方案》 | 中共中
央办公
厅、国务
院办公
厅 | 提出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进一步
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
费维权等制度,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
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县级物
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
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
等,推动传统百货等实体店改造成为新型
商业场所。 |
| 序
号 | 发布时
间 | 行业政策 | 发布单
位 | 主要内容 |
| 2 | 2024年
11月 | 《关于完善现代
商贸流通体系推
动批发零售业高
质量发展的行动
计划》 | 商务部、
国家发
展改革
委、工业
和信息
化部、财
政部、自
然资源
部、交通
运输部、
农业农
村部、市
场监管
总局、供
销合作
总社 | 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赋能传统零售业态。
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技术赋
能等方式,改造传统零售门店,提高市场
分析、进销存管理水平。发展新型零售业
态;整合线上平台、线下商超和物流站点,
发展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更新
改造商业设施。开展“一店一策”改造,
对接优质运营商和品牌,引入首店、首发
商品和旗舰店,拓展时尚化、主题化、智
慧化消费场景,提高商业设施运营效能。 |
| 3 | 2024年
11月 | 《关于印发<零售
业创新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的通
知》 | 商务部
办公厅、
国家发
展改革
委办公
厅、住房
城乡建
设部办
公厅、文
化和旅
游部办
公厅、中
国人民
银行办
公厅、市
场监管
总局办
公厅、中
国证监
会办公
厅 | 提出推动实体零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零售效率,顺应消
费趋势变化,创新多元零售业态,繁荣零
售市场。鼓励百货店适当调增餐饮、娱乐、
亲子等业态比例,探索深度联营、自采自
营,从卖商品转向卖服务体验、解决方案、
生活方式。鼓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让
商户灵活选择固定租金、销售分成方式,
提高店铺效能。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发挥优
势作用,加强供应链协同,优化流通渠道,
高效衔接供销,促进降本增效。 |
| 4 | 2024年
8月 | 《关于促进服务
消费高质量发展
的意见》 | 国务院 | 提出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构建智慧
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
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
模式,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
新业态布局,支持电子竞技、社交电商、
直播电商等发展。加快建设和升级信息消
费体验中心,推出一批新型信息消费项目。
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更好满足居民家
居产品智能化服务和线上社会化服务需
求。 |
| 序
号 | 发布时
间 | 行业政策 | 发布单
位 | 主要内容 |
| 5 | 2023年
1月 | 《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重点工作的
意见》 | 国务院 | 提出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农
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
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
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
深加工,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
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
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支持建设产地冷
链集配中心。 |
| 6 | 2022年
4月 | 《关于进一步释
放消费潜力促进
消费持续恢复的
意见》 | 国务院 | 提出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促进新型消费,
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
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等
新业态,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
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全球、安全
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支持智能快
件箱、快递服务站进社区,加强末端环节
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完
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条件。 |
| 7 | 2021年
11月 | 《关于印发“十四
五”冷链物流发展
规划的通知》 | 国务院 | 鼓励批发、零售、电商等企业将标准化托
盘、周转箱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
单元,提高带板运输比例。加大城市冷链
前置仓等设施建设力度,鼓励移动冷库、
智慧冷链自动售卖机、冷链自提柜等在城
市末端配送领域广泛应用,重点完善面向
区域内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冷链配送网点
的区域分拨服务网络,以及销地冷链集配
中心面向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的分拨服
务网络。 |
| 8 | 2020年
9月 | 《关于以新业态
新模式引领新型
消费加快发展的
意见(国办发)
〔2020〕32号》 | 国务院 | 提出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探索发展智
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
态,建立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在新
兴城市、重点乡镇和中西部地区加快布局
数字化消费网络,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提
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推动农村
商贸流通转型升级。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
设施短板,加快农产品分拨、包装、预冷
等集配装备和分拨仓、前置仓等仓储设施
建设,进一步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
环境,探索实行“一照多址”,加大新型
消费政策支持力度。 |
| 序
号 | 发布时
间 | 行业政策 | 发布单
位 | 主要内容 |
| 9 | 2019年
8月 | 《关于加快发展
流通促进商业消
费的意见》 | 国务院 | 提出对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
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商
业步行街、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优化社
区便民服务设施、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
扩大农产品流通、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
满足优质国外商品消费需求、释放汽车消
费潜力、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活
跃夜间商业和市场、拓宽假日消费空间、
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降低流通企业成
本费用、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扩大成
品油市场准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优化市场流通环境等
方面的提出多项意见。 |
| 10 | 2018年
9月 | 《关于完善促进
消费体制机制进
一步激发居民消
费潜力的若干意
见》 | 国务院 | 提出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
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的循环动力持续增
强,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费
率稳步提升。消费结构明显优化,消费环
境更加安全放心。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维权机制不
断健全,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 |
| 11 | 2017年
8月 | 《关于加快发展
冷链物流保障食
品安全促进消费
升级的意见》 | 国务院 | 提出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
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冷链物
流企业经营创新,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
平,加快冷链物流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 |
| 12 | 2017年
1月 | 《商贸物流发展
“十三五”规划》 | 商务部、
发改委、
国土资
源部、交
通运输
部、国家
邮政局 | 提出构建多层次商贸物流网络、加强商贸
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化
建设、加强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推动商
贸物流集约化发展、推动商贸物流专业化
发展、推动商贸物流国际化发展、促进商
贸物流绿色化转型、建设商贸物流信用体
系的主要任务。 |
| 13 | 2016年
11月 | 《关于推动实体
零售创新转型的
意见(国办发)
〔2016〕78号》 | 国务院 | 提出实体零售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
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
市场、保障就业的重要渠道;要在坚持市
场主导、坚持需求引领、坚持创新驱动的
基本原则下,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
式、促进跨界融合、优化发展环境、强化
政策支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
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
| 14 | 2014年
11月 | 《关于促进中小
商贸流通企业健
康发展的指导意
见(商流通函
〔2014〕919号)》 | 商务部 | 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加强公
共服务,完善营商环境,解决中小商贸流
通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发展现代流通方
式,提高中小企业组织化程度;发展新型
营销渠道,提升中小企业品牌化水平;健
全标准信用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化发
展。 |
| 序
号 | 发布时
间 | 行业政策 | 发布单
位 | 主要内容 |
| 15 | 2014年
10月 | 《关于促进内贸
流通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4〕51号)》 | 国务院 | 提出在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
风险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内贸流通,引
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
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大力发展连锁经
营、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流通领
域改革创新,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 |
| 16 | 2013年
5月 | 《关于印发深化
流通体制改革加
快流通产业发展
重点工作部门分
工方案的通知(国
办函〔2013〕69
号)》 | 国务院 | 提出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
“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
店等产销衔接方式;支持流通企业利用先
进信息技术提高仓储、采购、运输、订单
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积极培育大型流
通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
跨地区兼并重组;支持流通企业建设现代
物流中心,积极发展统一配送。 |
| 17 | 2013年
1月 | 《关于印发降低
流通费用提高流
通效率综合工作
方案的通知(国办
发[2013]5号)》 | 国务院 | 提出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
和运营费用;强化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 |
| 18 | 2012年
12月 | 《关于加快推进
鲜活农产品流通
创新的指导意见》 | 商务部 | 提出初步形成有利于创新的机制、重点培
育一批创新示范企业、加快发展鲜活农产
品现代流通。 |
| 19 | 2012年
8月 | 《关于深化流通
体制改革加快流
通产业发展的意
见》 | 国务院 | 提出到 2020年,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
一配送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加强现代流
通体系建设,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
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
配送中心;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布局,有序
推进贸易中心城市和商业街建设,支持特
色商业适度集聚,鼓励便利店、中小综合
超市等发展,构建便利消费、便民生活服
务体系。 |
| 20 | 2011年
8月 | 《关于促进物流
业健康发展政策
措施的意见》 | 国务院 | 提出加强主产区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建
设,促进大型连锁超市、学校、酒店、大
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
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大型
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
业的规模效益。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
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
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 |
(三)行业发展概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