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603098):森特股份关于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3:03:04 中财网
原标题:森特股份:森特股份关于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
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或“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以下简称“国能互通”)成立的森特互通(鄂尔多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进行的同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元。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名称: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2MAEPB63B0U
成立时间:2025年7月17日
100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李家梁社联发物流集运站院内
法定代表人:赵宁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森特互通(准格尔旗)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共同成立的森特互通的全资子公司,森特互通是公司与国能互通各自持股50%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认定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主要财务数据:
鉴于该交易对手方为新设立公司,暂未产生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经查询本次交易对手方发包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实施的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标的
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
(二)拟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拟实施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时参照市场定价,经询比价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
2.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
3. 规划装机容量:120MWp
4. 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43,113.07万元(含税)。

5. :
合同价款构成
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费、设备、材料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6. 工程承包范围:
设计、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及并网手续办理。

7.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满足合同及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8.
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了发包方、承包方款项支付、延期交付、工程不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的违约等责任。

9. 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拟签署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的意见,独立董事们认为:公司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合作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履行的程序完备,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承接鄂尔多斯市联发物流有限公司120MWp光储充项目的设计、EPC
采购、施工承包( 一体化)工程,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光储充领域的工程项目承接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随着该项目的建设、交付,也将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各领域EPC工程总包市场积累经验。

(二)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4%。如后续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合同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森特互通(准格尔旗)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含子公司)与森特互通(准格尔旗)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情形。

八、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构成、工程承包范围、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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