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敦煌种业(600354):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 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且适用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 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对董事会通过决议及 监管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和督办。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决议的跟踪落实及 评价工作,公司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董事长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董事会业务管理部门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 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董事会决议落实工作的相关制度。 (二)董事会决议的日常管理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办。 (三)与承办单位的信息沟通、必要时组织决议落实情况 的调研活动。 (四)向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事项执行情 况,必要时组织决议事项承办单位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 专项汇报。 (五)负责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归档,协助 开展决议落实情况督导、评价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董事会决议承办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分、 子公司。承办单位应按照董事会决策要求,严格承办落实, 开展具体工作,并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及时报告有关事项的落 实进展情况。 第三章决议落实 第七条董事会决议事项落实流程: (一)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董事会业务部门及时传达至 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应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完成董事会决议事 项,相应工作计划应报备董事会业务部门。 (二)董事会决议由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牵头落实。对有 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 时完成的,或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作出决议时的条件发生重 大变更的,承办单位应在情况发生变化2个工作日内填写《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1)》报送董事会业务 主管部门、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总经理、董事 长汇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要求需履行董事会重新审议程序的,董事会业务主管部门应 及时协调承办单位并组织临时董事会会议。 (三)董事会业务主管部门应按季度对董事会决议落实 情况进行跟踪,编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跟踪表》(详见 附件2),及时掌握决议执行进展情况,承办单位应提供相关 信息。 (四)董事会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决议落实资料档案, 并予以保存,保存期限与董事会会议材料的保存期限一致。 第八条监管事项反馈流程: (一)董事会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监管部门问询或函询后, 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同时通报监管事项的相关部门; (二)相关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除外)内收 集、整理监管事项的材料,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经分管领导、 总经理审批后报送至董事会业务管理部门; (三)董事会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对相关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反馈报告后, 按照信息披露的流程上报监管部门。如监管部门提出进一步 质询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解释;董事会业务主管部 门认为必要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进一步提供相应 材料。 第九条各承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决议落实执行情况报 送工作,并保证报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四章决议跟踪检查 第十条董事会决议跟踪检查的重点为决议事项是否按计 划执行、执行效果是否与董事会决策时的预期一致。 第十一条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跟踪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日常 跟踪和专项报告等方式。 第十二条日常跟踪主要包括: (一)管理层不定期就董事会决议落实中的相关问题与董 事会进行汇报,报告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会业务部门按季度跟踪决议执行情况,如出现 偏离董事会决议内容、时间要求等情况时,及时向总经理、董 事长报告。 第十三条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向董事会作出专项报告: (一)决议事项的执行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或执行方向与 董事会决策出现较大偏差,可能导致执行结果与董事会审议时 预期出现重大差异时; (二)决议事项执行遇到较大困难和风险,继续执行可能 损害公司利益时; (三)其他可能导致董事会决议不具备继续执行条件的情 况。 第十四条董事会决议事项承办单位应实事求是地报告董 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客观反映有关问题和风险,不得 故意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 第五章评价及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董事会对决议落实情况实施后评估管理,于每 年度终了对当年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提 出相关意见。(详见附件3)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评估意见将作为承办单 位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承办单位因故意或过失导致重大事 项未提交董事会决策、对董事会决议执行不力、对监管事项 反馈信息不及时或不准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董事会通过决议跟踪落实与评估,查找决议执 行与决议要求存在的偏差,分析原因,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决策水平和决议执行质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 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反馈单 编号: 
 报告日期: 附件2: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跟踪表 
 X届X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评价表 
 执行时效:按计划推进、提前完成、延迟完成。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