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敦煌种业(600354):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制度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津贴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具体包括: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体现“责、权、利”相统一;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董事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度人民币6万元(税 后)。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度人民币3万 元(税后)。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其 职务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另行发放津贴。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董事津贴自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 按年度支付。 (二)津贴均为税后金额,由公司统一代缴个人 所得税。 (三)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职的,津贴按其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并发放。 第六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差旅费 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不包含在 上述津贴内,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 施,修改时亦同。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