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30113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5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22-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洪俊城先生。 本次股东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3人,代表股份数量96,520,0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78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96,118,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07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67人,代表股份数量40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1%。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者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96,243,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7%;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659%;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6,247,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4%;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379%;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72%;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6,24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3%;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30%;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6,183,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1%;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37%;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70%;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6,17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4%;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85%;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3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6,17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4%;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85%;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96,17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4%;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85%;反对2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6,183,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1%;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37%;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70%;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6,172,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34%;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72%;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6,18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8%;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86%;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6,183,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1%;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37%;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70%;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9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6,183,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1%;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37%;反对2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70%;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96,18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8%;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86%;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6,172,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8%;弃权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34%;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21%;弃权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45%。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6,172,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34%;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72%;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172,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34%;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72%;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172,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34%;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72%;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172,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34%;反对2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72%;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18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8%;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86%;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6,18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8%;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86%;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6,18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8%;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86%;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18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8%;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86%;反对2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2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9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袁月云律师和付雄师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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