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5年11月01日 15:45:29 中财网
原标题:新金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5—5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
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联席总裁一职,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局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 (十四)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裁的工作;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联席 总裁、董事局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四)听取公司总裁、联席总裁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裁、联席总裁的工作; ……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 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3至5名,由董事局决定 聘任或解聘。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裁1名,联席 总裁1名,由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1至5名,由董事局决定聘任 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裁、联席总裁每届任
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期三年,总裁、联席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 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裁、联席总裁可以在 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联席总裁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联席总裁与公 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上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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