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00081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9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31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296人,代表股份436,285,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2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296人,代表股份436,285,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2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裁赵宝国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舒建国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强先生,监事齐宝荣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李春颖、王欣欣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51,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73%;22,87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979%;反对5,05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51%;弃权22,87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70%。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5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73%;反对27,910,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72%;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4,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977%;反对27,910,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69%;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53,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78%;反对27,9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72%;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008%;反对27,9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67%;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40,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48%;反对27,86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0%;弃权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83,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816%;反对27,86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078%;弃权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37,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42%;反对27,87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5%;弃权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80,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779%;反对27,87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14%;弃权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8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2%;反对32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弃权76,700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28,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4%;反对32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0%;弃权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6%。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李春颖、王欣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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