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0756):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等相关情况

时间:2025年11月01日 16:10:29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制药: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6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阿仑膦酸钠口服溶液(以下简称“本品”)《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阿仑膦酸钠口服溶液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75ml:70mg(按CH NOP计)
4 13 7 2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受理号:CYHS2401018、CYHB2402066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5791
证书编号:2025S03243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4年4月,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朗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了阿仑膦酸钠口服溶液上市许可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

2024年5月,新华制药与山东朗诺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新华制药按合同向山东朗诺分阶段支付相关转让费全部款项后,即持有本品的注册批件及相关知识产权与商业化权益等所有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12月,新华制药向CDE递交变更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补充申请资料并获得受理,2025年10月本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论为批准本品的生产。

阿仑膦酸钠口服溶液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柱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和男性骨质疏松以增加骨量。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24年阿仑膦酸钠在包括中国公立医院、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在内的三大终端销售额达人民币7.2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阿仑膦酸钠口服溶液于2025年10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新华制药成为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该产品的获批丰富了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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