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签字保荐代表人的函》。光大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原委托马志鹏先生、成鑫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鉴于公司正在开展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工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为马志鹏先生、钱林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保证公司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决定委派钱林凯先生接替成鑫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志鹏先生、钱林凯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成鑫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 1日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钱林凯先生简历 钱林凯先生,北京大学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职于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先后负责或参与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2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953)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60332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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