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暨作废该部分股票增值权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 件暨作废该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暨作废该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增值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作废该部分股票增值权。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作废的议案》。 9、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作废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增值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2021年4月29日,截止2025年4月29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四个行权期,第四个行权期限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拟对该行权期的股票增值权进行作废,具体说明如下: 
 鉴于公司未满足营业收入增长率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全部取消行权,激励对象(1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作废,前述作废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1.25万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增值权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四个行权期,因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对相应股票增值权进行作废,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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