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志特新材(30098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140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2025 5 13 2024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年 月 日召开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1,47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4,7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106,700 超过人民币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2025 4 22 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志特”)向华兴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与龙门志特的法定代表人余朋曦先生、少数股东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志特”)向交通银行申请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甘肃志特的少数股东甘肃晟赫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兴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余朋曦 3、保证金额:本金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公司本次将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甘肃志特使用。 甘肃志特基本情况: 名称:甘肃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住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经济循环园区新城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甘肃晟赫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10,506.45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2.56%。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余朋曦先生分别与华兴农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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