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5-06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陈士华先生、王敏女士、姚丹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产业布局,同意公司与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华安战新)共同出资在芜湖市繁昌区成立合资公司“阿尔特新能源动力总成(繁昌)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开展新能源动力总成相关业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151.00万元,其中公司以所持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集成式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研发项目相关技术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0,151.00万元;芜湖华安战新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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