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5-064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7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姚庆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4,839,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13%。 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4,839,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1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3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150,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150,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4,520,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9%;反对267,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3%;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30,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12%;反对267,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69%;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4,523,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的0.2305%;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33,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92%;反对264,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7%;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4,516,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9%;反对267,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3%;弃权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7,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95%;反对267,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69%;弃权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4,510,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7%;反对268,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1%;弃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1,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58%;反对268,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2%;弃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4,424,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6%;反对274,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1%;弃权1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3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082%;反对274,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91%;弃权1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5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4,507,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6%;反对277,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弃权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17,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17%;反对277,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47%;弃权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4,511,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4%;反对273,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8%;弃权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757%;反对27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4,492,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5%;反对268,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02,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376%;反对268,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4%;弃权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8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4,513,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0%;反对267,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3%;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4,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90%;反对267,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69%;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9修订《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4,516,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7%;反对264,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7%;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27,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58%;反对264,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1%;弃权5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10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14,449,9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8%;反对260,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7%;弃权129,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60,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11%;反对260,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49%;弃权129,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指派吴元星、王光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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