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002490 2025-06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00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97,848,40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7,582,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8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65,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5,64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3%。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40,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8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7,557,101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5%。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800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1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237,15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反对331,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9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本议案审议通过。 A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132,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反对331,80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93,3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H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00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8%;反对331,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春桃、许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