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00217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002176 2025-06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2025 、会议届次: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春晖先生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3人,代表股份290,449,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0,905,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0人,代表股份79,543,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1人,代表股份79,553,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0人,代表股份79,543,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1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提案1.00《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16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3%;反对1,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9%;弃权1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27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74%;反对1,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2%;弃权1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5%。 提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080,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5%;反对9,20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9%;弃权1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18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37%;反对9,20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68%;弃权1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 提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07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32%;反对9,218,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40%;弃权15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81,020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188%;反对9,218,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81%;弃权15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 提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129,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15%;反对9,160,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38%;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3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857%;反对9,160,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46%;弃权1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 提案2.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088,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5%;反对1,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9%;弃权1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8,192,568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5%;反对1,2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1%;弃权1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4%。 提案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6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91%;反对9,260,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2%;弃权3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6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485%;反对9,260,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00%;弃权3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4%。 提案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81,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59%;反对9,24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8%;弃权3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8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32%;反对9,244,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06 323,200 112,60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3%。 提案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9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08%;反对9,23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0%;弃权3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9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911%;反对9,23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38%;弃权3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1%。 提案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9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02%;反对9,24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5%;弃权3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9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891%;反对9,240,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55%;弃权3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 提案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668,94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85%。 3.02.候选人:《选举胡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356,28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08%。 3.03.候选人:《选举王文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357,98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14%。 3.04.候选人:《选举朱文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385,90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773,31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493%。 3.02.候选人:《选举胡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460,65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63%。 3.03.候选人:《选举王文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462,35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84%。 3.04.候选人:《选举朱文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490,26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35%。 提案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543,35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52%。 4.02.候选人:《选举陈代雄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536,54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29%。 4.03.候选人:《选举王芸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279,393,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卢力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647,72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914%。 4.02.候选人:《选举陈代雄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640,91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28%。 4.03.候选人:《选举王芸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8,498,33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0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律师、张曹栋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经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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