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调整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 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8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同时将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5月4日止。 2、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一、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经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7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其中,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为回购股份总数量的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为回购股份总数量的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4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610,700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最高成交价为2.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4,529,654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37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设置的回购价格上限为2.37元/股,根据近期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走势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8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以公司总股本1,812,816,265股为基数,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公司仍需回购的股份数量区间为3,987,203股-16,873,801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预计约18,597,903股-31,484,50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3%-1.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 公司经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及股份回购进展等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5月4日止。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有利于公司根据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走势推进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相关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六、其他说明 1、在延长的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有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50%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则未使用部分存在注销的风险。 5、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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