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002107):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赵丙贤先生和陆娟女士离婚后财 产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就双方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万融投资集团)的股权的分割事宜,维持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即双方平均分割中证万融投资集团的股权; 2、判决仅涉及赵丙贤、陆娟所持中证万融投资集团股权的分割, 不涉及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持有公司50.27%的股份,中证万融投资集 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3、判决结果导致赵丙贤先生、陆娟女士各持有中证万融投资集 团50%的股权,引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赵丙贤 先生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4、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实际控制人赵丙贤先生的通知,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赵丙贤先生、陆娟女士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作出(2023)京03民终15022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就双方所持公司控股股东中证万融投资集团的股权的分割事宜,维持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令双方平均分割中证万融投资集团的股权,即赵丙贤和陆娟各持中证万融投资集团50%股权。 公司曾于2023年6月14日发布《关于公司控制权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变化:2023-018),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内容予以披露,并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持有公司50.27%的股份,其控股股东地 位不变。赵丙贤先生原持有中证万融投资集团80%的股权,是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二审判决作出后即时生效,赵丙贤先生、陆娟女士所持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比例相同,任何一方均无法单独控制中证万融投资集团,进而间接控制公司。因此,二审判决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赵丙贤先生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赵丙贤先生仍担任中证万融投资集团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 裁职务,同时仍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仍继续正常履行所担任的各项职务。公司一切业务正常,经营管理未受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