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精工钢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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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04日 20:45:3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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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
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5-114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
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
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8,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42,658.06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417,344.86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6.68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拟为本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担保
企业 | 拟被
担保
企业 | 债权人 | 担保
方式 | 担保金
额
(万元) | 担保
期限 | 担保内容 | 备注 |
| 1 | 浙江
精工 | 公司 |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六安
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18,000 | 3年 | 非融资性保函
等 | 最高额担保
为续保,包括
但不限于保
证担保等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浙江精工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浙江精工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91%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79% |
| 法定代表人 | 方朝阳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711774045Q | | |
| 成立时间 | 1999-06-28 | | |
| 注册地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 | |
| 注册资本 | 199,012.4136万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
| | 资产总额 | 2,662,951.03 | 2,561,369.49 |
| | 负债总额 | 1,724,646.12 | 1,663,958.43 |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 935,566.07 | 894,148.28 |
| | 营业收入 | 1,455,749.61 | 1,849,205.91 |
| |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58,971.96 | 51,168.0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所需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授信38,000万元,浙江精工为公司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目前尚未确定具体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具体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417,344.86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46.68%。无逾期担保的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由于尚未通过股东会审议,故未计算在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中)。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