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6036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目 录 会议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会议议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7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会议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五、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在会议集中审议议案过程中,参会股东按会议主持人指定的顺序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就议案进行发言。 七、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七、股东交流; 八、由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签署股东会决议,董事和记录员签署会议记录;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议案二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纪伟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纪伟毅先生因工作原因于近期辞去董事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周衡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周衡翔先生个人简历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周衡翔先生个人简历 周衡翔,男,1971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营运总裁-内地燃气业务、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营运总裁-内地燃气业务。曾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总经理、港华集团高级副总裁兼苏浙区域总经理、港华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兼苏浙及上海区域总经理、香港中华煤气内地公用业务副营运总裁兼港华集团营运管理中心及企业事务部负责人兼华东区域总经理、香港中华煤气营运总裁-气源业务。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周衡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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