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688205):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88205 公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保障股东在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内容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 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核对身份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权处理。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股东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4日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桂桑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年 11月 14日至 2025年 11月 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3、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宣读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开选聘,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 14日 中财网
![]() |